發(fā)布時間:2019-07-25 16:39:10
為進一步壓實臺州公交集團各部門、子公司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在保證每年至少開展一輪廉政約談的基礎上,近期,集團再次對規(guī)范和加強廉政約談工作提出了要求,推動廉政約談工作進一步做細做實做常,實現(xiàn)日常監(jiān)督長效監(jiān)督關口前移,進一步筑牢黨員干部遵章守規(guī)思想防線。截至目前,已開展廉政約談251人次。
一是量化約談頻次,常態(tài)化開展廉政約談。明確要求各部門、子公司班子成員3人(含3人)以下的每月至少開展1次廉政約談,班子成員3人以上的每月至少開展2次廉政約談,把關鍵崗位干部作為談話主體的責任細化量化,切實提高約談頻次。同時,要求各部門、子公司內設機構進一步加強廉政約談工作,通過廉政約談全覆蓋、層層落實,增強各主體責任范圍內干部員工思想動態(tài)的可控性。
二是保證約談質量,規(guī)范化推進談話提醒。明確要求廉政約談必須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督促提示約談對象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并提出要求和建議,確保談話質量。集團監(jiān)察審計部負責審核把關,對只談業(yè)務不談廉政或者空談廉政等不符合廉政談話質量要求的,退回談話單位重新開展約談。并將廉政約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季度檢查考核內容,評分情況與年度考核掛鉤,督促各責任主體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日常教育管理監(jiān)督責任,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堵牢漏洞。
監(jiān)察審計部 王丹文